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药监局关于对佛山市弘兴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1-09-16 14:04: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佛山市弘兴医药有限公司采取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1631760617(1).png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6号

佛山市弘兴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综合评定可能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佛山市弘兴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7571518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塱沙路200号玉带大厦一层A1-1自编之一,二层A2-1自编之一、B2-1自编之一

法定代表人:

符华智

2021年8月2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确认,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2项(**00201、**00401),主要缺陷4项(*01501、*01601、*01706、*01714),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上述企业排除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申请。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宁波帅特龙集团深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17家加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疫 ...

  • 拼多多百亿补贴中秋饕餮美食

  • 浙江省金华市通过打通多个信息平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