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出租屋加收水电费行为?房东被责令退款13万元

2021-09-16 12:54: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其出租屋的“一房东”“二房东”存在乱收水电费情况。

对此,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对3所出租屋水电收费展开调查。经查,上述出租屋房东确实存在不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多收的水电费约13万元,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该局提醒,房东收取额外的水电费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国供电、供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如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水电费,将面临最高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房东为牟私利,违法加收水电费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来源:中山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宁波帅特龙集团深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17家加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疫 ...

  • 拼多多百亿补贴中秋饕餮美食

  • 浙江省金华市通过打通多个信息平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