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津市监和罚〔2021〕1222号),涉及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91110105575223379G | 刘子成 | 津市监和罚〔2021〕1222号 | 经查,紫梧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至3月份期间在天津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了“朗丰刀具”等七种商品商业广告。经核实,“朗丰刀具”属于普通商品,广告中使用了“做刀具,没有人能比过我家的”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16次。“格立纳3D洗衣机”属于普通商品,广告中使用了“格立纳3D涡轮蓝光洗衣机,是我们花大价钱从德国引进鹅高新技术,这是国内任何厂家都没有的”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2次。“高档鹅绒被”属于普通商品,广告中使用了“这鹅绒被比其他牌子鹅绒被都暖和”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7次。“南极人鹅绒被”属于普通商品,广告中使用了“传统棉被吸湿受潮,压得喘不过气,七孔被等化学纤维被危害家人健康,还不暖和”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1次。“微针贴”商品的实际名称是妙龄姬抗皱贴,属于国家批准的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210677,使用了“第三方监测机构报告中有一句话:使用7-14天眼下皱纹面积变小,14天内可达到显著改善眼周皱纹的效果,以改善眼下皱纹尤佳”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的广告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27次。“辅仁手腕式激光治疗仪”产品的实际名称是“激光治疗仪”,属于国家批准的医疗器械,批准文号为辽械注准20172240176,广告中通过消费者的阐述来宣传产品功效,使用了“戴了一段时间,胸口也不闷,手也不麻了”等广告宣传用语,此广告共发布2次,广告费3000元。“京乐宝蓝莓叶黄素酯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在广告中使用了“不管你是飞蚊症、白内障,还是玻璃体浑浊,甚至黄斑病变、青光眼,只要你有光源,京乐宝蓝莓素,都是最好的选择,每天含一片,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等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此广告共发布3次,广告费4500元。 | 罚款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针对广告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的行为,处以罚款35000元,上缴财政。 2、针对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上缴财政。 3、针对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行为,处以广告费用二倍罚款6000元,上缴财政。 4、针对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处以广告费用二倍罚款9000元,上缴财政。 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上缴财政。 |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所属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