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14日披露了上半年投诉举报情况,并公布了一些处罚案例。其中,一商家销售侵权袜子,被处以罚款70万元。
案情回顾
消费者小李是一名快递员,每天要派送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快递。烈日炎炎的夏天,小李穿行在大街小巷,送货送的满头大汗,这一天下来,跑了几公里,衣服和袜子湿透了也是家常便饭。时间久了,小李患上了脚气。小李女朋友听说某品牌的袜子质量好也相当透气,就在电商平台店铺上给小李买了二十双袜子用于换洗。没想到,小李穿了名牌袜子后发现这袜子不但不透气,质量还不好,穿了几次后就出现破损了。小两口怀疑这是买到了假货,就联系商家给个说法,但商家说名牌的袜子哪里有这么便宜,这是高仿货,但是由于已经被穿过,无法退货退款。小李觉得明明是袜子质量有问题,商家还拒不承担退货责任。万般无奈的小李找到了义乌市佛堂市场监管所提出了维权申诉。
处理结果
被查后的老板如坐针毡,急忙向执法人员提出愿意给小李退货退款,并交代了销售侵权袜子的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从朋友处打听到卖假货来钱快,于是他为增加收入铤而走险,销售侵权袜子共计165069双,共计营业额426163.02元,另外仓库仍有11175双侵权袜子尚未售出,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如下: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在案的侵权物品;处以罚款700000元,上缴国库。(来源:金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