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闫冬)日前,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汉沽东海加油站因违反相关法规被该局处罚。
截图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据悉,该加油站因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符合相关规定,被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2021年4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书文号为:(津)应急罚[2021]总-2-007。
据天眼查,该加油站2001年6月成立,负责人刘永海。经营范围包括运输工具用汽油、柴油、乙醇汽油零售;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烟销售;文体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零售;房屋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三类汽车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