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被处罚

2021-04-13 14:45: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四月第1期)。其中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06771247263






李成龙

5224**********841X

身份证

5224**********841X

东市监罚〔2021〕Z10331T1号

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东莞市回家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

《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没收违法产品;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

一、没收当事人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特香菜籽油”(商标:口留香,规格:900毫升/瓶)252瓶;二、没收违法所得31140元;三、处以罚款349690元;四、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7天。

34.969

3.114

/

2021/3/31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白泥镇团结村现代 ...

  • 威马旗舰纯电SUV智能大6座EX6 ...

  • 山西太原的消费者在商场试乘汽车

  • 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将食用菌培育作为 ...

  • 信阳毛尖消费警示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