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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 江苏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磨头药店被罚

2021-04-13 11:00: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三),涉及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磨头药店。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公布方式及网址
1皋市监处字〔2021〕1500103号销售劣药
如皋市丰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磨头药店朱小军当事人于2020年5月25日从上药控股如皋有限公司购进10盒活血止痛胶囊(生产企业: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规格:每粒装0.25克,产品批号:191016,生产日期:2019.10.24),上述涉案批次活血止痛胶囊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NT2020YC0570号),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为含铅量应不得超过60mg/kg,检验数据为169mg/kg),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2021年1月8日,涉案批次活血止痛胶囊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验(报告书编号:JS2020YF0014),检验结论仍为结果不符合规定(含铅量复检数据为166mg/kg)。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自觉履行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rugao.gov.cn/rgsjcjdglj/xxgk/xxgk.html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    2021/3/8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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