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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海口龙华这7家店“禁塑”不力被罚

2023-12-06 11:29:30 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1日消息(记者 蒙健)自“禁塑”工作开展以来,海南省持续保持“禁塑”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对违规使用“违禁品”的海口伟氏澳门餐饮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月婷姐妹快餐店、海口龙华金福林美食店、海口龙华南大蓉海南粉店分别予以处罚。

据介绍,10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龙华路龙华商城的海口伟氏澳门餐饮有限公司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发现标有PE标识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批。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3月前,从流动摊贩手中购买标有PE标识的塑料袋共计2100个在店里使用。检查当天,该公司正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PE黑色塑料袋(30×35cm)装垃圾。

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富兴街海口龙华月婷姐妹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正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经查,该店从流动摊贩处购进一批标有“PE”标识的塑料袋、标有“PP”标识的塑料透明圆形及方形碗,用于盛放、包装食品后供顾客带走。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现场尚有未使用标有“PE”标识塑料袋共50个,标有“PP”标识塑料透明圆形碗180个。

10月26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对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的海口龙华金福林美食店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正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经现场清点,现场尚有未使用标有“PE”标识塑料保鲜袋共1900个,标有“PP”标识塑料透明圆形碗39个。随后,执法人员在海口龙华派派乐生活超市内,查获了标有PE标识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保鲜袋数量150个。

10月27日,根据市民举报,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汉强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商行使用标有PP、PE标识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批。据该商行负责人称,上述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从路边的流动摊贩处购进的。其中购进“PE”标识的购物袋(保鲜袋)1500个,“PP”标识的360升级版胶碗600个。

10月30日,在海口龙华南大蓉海南粉店内,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店从流动摊贩处购进一批标有“PE”标识的背心型塑料购物袋、标有“PP”标识的塑料透明圆形碗,用于盛放、包装食品后供顾客带走。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清点,现场尚有未使用标有“PE”背心型塑料购物袋210个,标有“PP”塑料透明圆形碗30个。当天,执法人员又在龙华区金贸街道龙昆下新村的海口龙华文放综合零售店检查,现场发现标有“PE”标识、未使用的购物袋(保鲜袋)180个。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伟氏澳门餐饮有限公司、海口龙华月婷姐妹快餐店等餐饮店、商行、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依法没收上述7家商家现场发现的标有PE标识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数量1860个;保鲜袋共3130个,标有“PP”标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透明圆形碗799个,并分别予以处罚款2000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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