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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责令处罚后仍未对消毒餐具逐批检验 儋州一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被罚5000元

2023-10-25 18:08:34 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23日消息(记者 蒙健)今年7月12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那大人民西路 (水务局燎原电站内) 的儋州那大绿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进行检查时,该配送中心未能提供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随后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中心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然而就在8月30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中心仍未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继续生产销售未经检验合格的消毒餐具。

经执法人员调查,儋州那大绿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取得营业执照后,于2014年6月11日起在儋州市那大人民西路 (水务局燎原电站内)从事餐具消毒配送服务活动。今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期间,该中心共计生产20批次餐具,均未按规定对生产的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该中心构成了未对消毒餐具进行逐批检验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构成了未对消毒餐具进行逐批检验的违法行为,对此依法对该中心予以处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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