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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3-07-31 17:03:10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食物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单位:

高温天气“嗦粉”要注意

近年来,一些地方曾发生因食用酸汤子、湿米粉、变质木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甚至造成死亡。经调查,均由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污染产生致命的米酵菌酸引起。米酵菌酸耐热,高温不能破坏其毒性,浸泡和清洗也无法去除。目前,米酵菌酸无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危害极大。

高温潮湿天气下,凉皮、河粉、肠粉(卷粉)、粿条、米线(米粉)等湿米粉,发酵玉米面、吊浆粑、糍粑等谷类发酵制品,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发酵薯类制品及变质鲜银耳和泡发不当的变质木耳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易引发中毒。

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应注意:

1.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并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餐饮单位应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2.严格按照湿米粉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并在保质期内加工制作和食用,对于过期的湿米粉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

3.加工和食用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加工、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

4.怀疑发生米酵菌酸中毒,应第一时间催吐,并及时送医救治。

谨慎制作、食用生腌海鲜类食品

生腌海鲜是将活的海鲜清洗后,加入葱姜蒜、辣椒、芥末等调味品进行腌制,腌好后直接生食。因其可能携带寄生虫和致病菌,容易引发寄生虫感染和食源性疾病。

制作、食用生食类水(海)产品要注意:

1.儿童、孕妇及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人群,不建议食用生腌海鲜。

2.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新鲜的水(海)产品,并注意贮存条件,购买后应及时食用。若有不良气味或感官性状异常,切不可加工和食用。

加工制作生食水(海)产品要使用清洁、已消毒的工具,加工制作后及时密闭冷藏保存或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放在食用冰中保存的应在制作后1个小时内食用。餐饮单位制售生食水(海)产品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在专间由专人加工制作,避免交叉污染。

消费者就餐时应注意查看就(供)餐单位是否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避免向食品摊贩、小餐饮经营者和其他无生食类制售许可的餐饮单位选订生食类食品。(供稿: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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