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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05-12 11:00:46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主体责任,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纠正、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浪费食品行为,现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对苏尼特右旗串串香麻辣烫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店内未摆放禁止浪费宣传标语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0日,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苏尼特右旗串串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苏尼特右旗串串香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案例二

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对苏尼特右旗杭州小笼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店内未摆放禁止浪费宣传标语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0日,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苏尼特右旗杭州小笼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苏尼特右旗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苏尼特右旗杭州小笼包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案例三

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镶黄旗乐佰味烤肉拌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5日,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镶黄旗乐佰味烤肉拌饭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镶黄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对镶黄旗乐佰味烤肉拌饭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案例四

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镶黄旗雅香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5日,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镶黄旗雅香居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镶黄旗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对镶黄旗雅香居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案例五

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太仆寺旗馋嘴肉蟹堡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3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太仆寺旗馋嘴肉蟹堡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太仆寺旗馋嘴肉蟹堡餐饮店进行回头检查,当事人已在餐厅明显处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挂画,桌子上贴有餐饮公约桌签 。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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