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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单位注意!请查收上海市普陀区这份近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1-08-27 18:17:11 普陀市场监管

近日,疫情防控形势紧张,同时天气闷热潮湿,正符合细菌旺盛滋长条件。为了帮助各餐饮单位守牢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底线,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奉上风险提示。

禁止使用以下食品原料

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禁止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防止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专间、专区的工用具不能与其他工用具混用。

专间、专区操作要规范

专间内温度不得高于25℃,使用前在无人条件下开启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非专间加工制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进入专间前,更换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洗手消毒;

专间专区内不得从事非专用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填报疫情防控晨检打卡小程序,不得带病上岗。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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