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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兴保险代理公司提供虚假报告 公司和总经理全被罚

2021-09-22 17:42: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银保监会今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永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显示,浙江永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陈伟华系对上述行为一、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对对浙江永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给予浙江永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伟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永兴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伟华。经营范围包括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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