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

2020-04-24 19:46: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20年4月24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指南》提出,针对车联网产业发展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应用需求,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交通强国建设步伐,现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