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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共享电动汽车被罚

2018-12-18 10:35:17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六公宣) 一男子饮酒后,看见路面停着一辆租赁轿车,便想试试自己车技。拜托同行好友为其租车,他来开车,却不知半路便被民警给查获。

13日晚上19时20分许,六合交警大队竹镇中队民警巡逻至程桥街道,发现一辆荣威牌电动轿车行驶轨迹有些不稳,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车辆驾驶员出示证件时,该车驾驶员竟然掏出了同行朋友的驾驶证。“师傅,你证呢?”“我没证,我就开开试试看这车怎样。”该车驾驶员面对民警的提问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这车开的手感还不错!”为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男子姓王,同行男子姓周,晚上两人一起在六合城吃饭,期间喝了点酒,出门一看路边竟停有一辆租赁电动轿车。王某一想,自己虽然没有驾驶证,但自己会开车啊,而且这车即使磕到哪,自己也不会心疼,便拜托同行有驾驶证的周某帮忙租车,谁知车行驶到程桥街道便被民警给查获。

目前,因王某未取得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来源:扬子晚报网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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