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史建一)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大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通知》中明确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
省级人民政府是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市场监督部门负责调查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汇总清理整顿期间未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情况。第二阶段为整改阶段。对在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对违规企业责令其制定整改计划,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查封。第三阶段为清理整顿阶段。制定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二、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待国家出台规范管理政策及规定后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复杂性,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区域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产品标准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
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低速电动车大规模生产使用情况,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数据,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此《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六大部委部门将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总体思路,加快制定发布《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加快研究提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税费、保险和使用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具体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低速电动车管理体系,为社会营造健康、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