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河北:不符合国五标准新车4月1日起不予注册

2016-02-17 10:21:02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会芳)记者从省交管局了解到,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省环保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河北省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根据《通告》,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进口、销售、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和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同时,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车辆。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将全部执行国五排放。

   据介绍,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对机动车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悬浮粒子这些排放量的上限做出控制,和原有的国四排放标准相比,机动车国五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的要求,其中氮氧化合物排放的限值严格了25%到28%,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且增加了污染物控制的新指标——颗粒物粒子的数量。另外,国四标准中规定1千克的汽油中硫含量是50毫克,而在国五标准中硫含量只有10毫克。
(责任编辑: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