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高速上路虎轮子忽然飞了 车主鉴定未得认可

2014-11-05 10:11:05 中新网
   开在高速公路上,一个轮子忽然飞了出去,车辆顿时失控连转了几个圈,碰撞边护栏后停在高速公路的主车道上——这样的惊魂一幕,让杭州的何先生遇上了。

    130多万元的路虎

    高速上左前轮忽然飞了

   何先生在杭州富阳、江西都办有企业,他的车是2012年5月以公司的名义买的,路虎揽胜运动版,当时花了130多万元。2013年11月,何先生驾车带着孩子前往他江西的企业。没想到刚出发没多久,在杭新景高速杭州段,车辆突然失控,连着打了四五个圈后才停了下来。何先生当时就懵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定下神来下车一看,发现车子左前轮整个轮子飞出去了,躺在车后面几十米远的地方。
   惊魂稍定,何先生赶紧按事故处理程序,分别向高速公路交警、保险公司、4S店报了案。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何先生的车在失控碰撞护栏之前,并未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轮子怎么会突然整个飞出去呢?为了查明事故原因,今年1月,浙江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五大队委托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对这辆发生事故的路虎车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

    产品质量缺陷所致

   接受高速交警委托以后,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组成专家组,对这辆路虎揽胜的左前轴(左前轮胎连接轴)进行鉴定。钱江晚报记者发现,鉴定专家组成员中,包括汽车、金属材料、车辆工程三个专业的五位专家,四位为高工,一位为教授级高工,其中两位专家是从上海材料研究所检测中心请来的。

   专家组在对高速交警提供的事故资料进行审查后,又对事故路虎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这辆路虎左前轮胎连同轮毂、左前制动器总成,均因左前悬架的后端摆臂支承孔端部断裂,而从车辆左前驱动主体上分离后整个脱落。交通事故中发生左前轮整体脱落事故有两种可能:一是发生左前轮剧烈撞击障碍物导致连接左前轮的零部件在撞击破损后发生分离。二是左前轮的连接零部件本身有质量缺陷,在使用中因各种外界因素使本身缺陷由隐患转化为突发损坏,在行驶中瞬间撕裂、断离后分离,演变成交通事故。

   专家从交警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资料和车辆损伤情况判断,何先生的车未发生正面碰撞交通事故,左前轮也未见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撞击路面散落物的情况。而断掉的部位,专家带回实验室作断口成因检测分析发现,在整个事故前后都没有受到过外来冲击力撞击,断口为“韧性”,不是脆性,即不是冲击而成,而是在使用中一次性断裂,具有不可抗拒性。

   结合交通事故过程,专家还原了事发经过:该车是在行驶过程中,左前轮瞬间脱落,左侧车头下沉,向前运动的惯性力受左前轮脱落过程的绊阻,整车逆时针方向急速摆转伴以滑移,左侧车身后端先刮擦右侧护栏,边旋转边弹离,继而左前叶子板再刮擦右侧护栏,再旋转滑移到能量耗完,停止在高速公路行驶车道的第二车道上。

   最终,今年6月,以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了质量鉴定报告:这辆路虎揽胜车发生左下摆臂断裂,是由该车辆左前下摆臂产品质量缺陷所致。

    交警结论:

    车主无过错无责任

   根据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的《质量鉴定报告》,高速交警于今年7月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何先生遭遇的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是因该车辆左前下摆臂产品质量缺陷所致,何先生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无责任。

   随后,何先生委托朋友黄先生,多次与购买这辆路虎的经销商、杭州路德行汽车有限公司交涉要说法。“事情发生已经快一年了,我们都庆幸我的朋友何先生命大,幸亏事发当时高速上后面没有车跟上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受何先生委托处理此事的黄先生来到钱江晚报,说起此事还后怕不已。更让他气愤的是,他多次与经销商及路虎中国总代理商联系,他们既不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也说不出事故发生是什么原因,只是拖着不解决问题。

   钱江晚报记者随后与杭州路德行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邹总却说,“客户非常谨慎,不愿意把车开进店里,也不同意把关键部件交给我们去检测,因此事情僵持不下”。对此,黄先生表示,这辆路虎,他们是再也不敢开了,因此也没打算修理。他说,4S店曾经拿出一份鉴定结果,表示何先生开的这辆路虎没有质量问题,不过那份“鉴定结果”没有任何单位部门盖章,就是一张打印纸,黄先生对此根本不认可。

   钱江晚报记者将何先生、黄先生的经历反馈给了路虎中国售后服务热线。前天,路虎中国告知,正在与4S店和客户沟通,截至记者发稿,仍无新进展。钱江晚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记者张炜利 通讯员 王静)

    
(责任编辑: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