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高速上豪车女向你借油费 最近这类骗局不少

2014-03-12 09:46:21 中新网
   从豪华车上下来,打扮时尚的美女,向你借300元油钱,还主动留手机承诺会还钱,你会不会借?最近,高速上开着豪车“丢了钱包”的美女真不少,种种骗局再一次挑战人们的善心!

    “丢了钱包”的豪车女

    借钱以后人间蒸发

   3月4日,沪昆高速嘉兴段交警接到报警,报警人说一周前在沪杭嘉兴服务区附近碰到一辆江苏牌照的奥迪,奥迪车上下来一位美女,称钱包被偷、没钱加油要借钱,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承诺回家就还钱。一周过去,报警人打美女留下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

   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一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奥迪女借钱不是个例,早些天,他们接到的另一个报警电话,丢了钱包、借钱加油之后就“人间蒸发”的美女,开的是宝马车。

   3月9日,上三高速天台收费站内广场,一位二十来岁、穿高跟鞋黑丝袜红色羽绒服、开红色宝马3系轿车的美女,拦住了苏先生的车。美女向苏先生求救:“准备回上海,上高速的时候发现钱包不见了,车又正好没油了,能不能借300元解决一下油费和过路费?”

   苏先生瞄了一眼车牌,确实是上海牌照。他有点犹豫,宝马女立即向苏先生要手机号,称回上海后就把苏先生借的300元充到他手机话费。

   面对美女、豪车和一脸的“真诚”,苏先生信以为真,好心地给了宝马女300元。开着开着,苏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拿起电话报了警。

   接到苏先生报警电话才2分钟,又有一男子报警称自己被骗了200元,情况和苏先生描述的如出一辙,只不过地点换成了离天台出口13公里远的白鹤收费站。当交警赶到白鹤出口的时候,美女和宝马早已不见踪影。而经交警比对,美女的宝马挂的是假牌照。

    被查获的奥迪女奔驰女

    居然还是同乡

   2月27日中午12时许,台州高速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红先生路过沈海高速水洋互通附近,发现一辆蓝色奥迪车停在路边,一白衣女子挥手示意过往车辆停车。红先生以为是奥迪出了故障,好心拨了高速交警12122报警电话,通知施救人员前来救援。

   台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叶警官接警后,职业敏感让他想起了前段时间出现过的高速公路拦车讨要油费诈骗案件,立刻通知管辖该路段的民警前往了解情况。接到指令的交警郑警官立刻从台州收费站上高速,发现台州出口停着一辆蓝色奥迪车,一个女子在挥手拦车。这一情况肯定了民警之前的怀疑,立刻堵截奥迪。

   这时,“奥迪女”可能发现了警车,立刻跑回车内,加速朝温州方向驶去。半小时后,民警在大溪岭隧道进口设卡拦住了这辆江苏牌照的奥迪车。车上有两女一男,都是安徽省五河县人。在民警再三询问下,车上三人交代是假装钱包被偷,拦车讨要过路费和油钱。当天早上从三门上了高速后,他们就这么一路拦车要钱,40分钟的车程已经开了3个小时。

   在查看这三人的身份证件时,台州高速交警还发现,这几个人和去年12月查获的另一起拦车借钱事件主人公是同乡——2013年12月23日早上9点多,来自仙居的驾驶员吴先生报警称,在台金高速公路往金华方向临海西加速车道,刚被一个开银灰色奔驰车的人“借”走500元。吴先生说,拦车的奔驰女告诉他,她的钱包被偷,要去南京,现在车没油了,想借点钱加油。吴先生就借了500元给她,回过神来想想似乎不对劲,马上报警。

   指挥中心值班员立即调整路面监控进行查找,发现这辆嫌疑车先后在多处高速路面上停车,一位身穿桔红色衣服的身材高挑美女多次招手拦截车辆。一发现警车靠近,美女马上上车逃离。11点多,民警终于成功拦截该车,移交地方派出所处理。

   这辆奔驰与前述奥迪还真有不少共同点:车都是江苏牌照,都是豪华车,都是租来的,车上都是一男二女。而且,这三个人与奥迪车上的三人是同乡,同样来自安徽省五河县同一个村!

    虽然够不上立案标准

    也别忘了报警

   哪怕“人赃并获”,因为豪车女“借”的钱只有三五百元,高速交警移交给地方派出所后,也往往因够不上立案标准,只能批评教育以后放人。

   那么,除了多留个心眼,别再被豪车美女蒙了眼以外,难道我们就无可奈何吗?高速交警希望,如果您遇到类似的事情,仍然别忘了拨12122报警。虽然一起案件够不上诈骗立案,不过,高速交警会留下行骗者的身份证信息:如果同一伙人多次被逮到,累积起来的金额就不是小数字了。此外,行骗者往往在高速上随意停车,一旦被查获,高速交警会开出罚单,骗子会被扣分、罚款——吃的罚单多了,他们的行骗成本高了,自然骗不下去了!(通讯员苏来裕 郑焰 张韬 徐海峰 记者 张炜利)
(责任编辑: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