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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7万购得二手“水淹车”卖家被判退车赔偿

2013-07-17 10:02:32 中新网

   张女士花17万购买的二手雪铁龙轿车,事后发现是一辆水淹车。记者昨天获悉,因卖家未如实告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卖家退车并赔偿675元损失。

   张女士诉称,2013年2月,她以1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郑先生的一辆东风雪铁龙C5轿车,并付款办理了过户手续。当月,在双方办理车辆保险过户的过程中,她才发现该车是郑先生竞拍保险全损车辆所得。后经核查,该车是水淹车,是郑先生于2012年9月在“残值车辆拍卖会”上以13.6万元的价格竞拍取得。

   张女士认为,郑先生未如实告知涉案车辆为涉水全损车,且提供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标明的购买价格为18万元,与实际购买价格不符,显系欺诈行为,她为此告上法庭。

   郑先生辩称,张女士是主动联系他买车,并多次带专业人士看车,涉水车辆很容易检查出来。张女士发现后当时未提出异议,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同意张女士的诉求。

   法院认为,郑先生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将其出售的车辆被水淹的事实明确告知张女士,导致张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买卖合同,现张女士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法院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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