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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过户车辆被售车方扣留 称需交指标使用费

2013-04-02 15:17:05 中新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购车摇号的政策出台之后,一些没有北京户口的人又想买车怎么办呢?一些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可以办成,吴先生买了车之后认为,汽车销售公司索要“购车指标使用费”的行为违法,起诉要求返还。今天上午,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

   吴先生起诉称,2012年10月29日,他通过北京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该汽车销售公司称吴先生没有北京户口,在北京购车只能先登记在有北京车辆购车指标人员名下,之后再转移给吴先生。吴先生购买车辆后,应被告公司要求将车辆登记在了他人名下,而车辆一直由吴先生在使用。2012年11月23日,吴先生前往被告处协商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被告将车辆扣留,向原告索要“购车指标使用费”,代理人说吴先生感到人身受到威胁,报警,但警方认为是经济纠纷,没有做处理,无奈之下,从10万元一点点往下谈判,吴先生最后向被告支付了31000元的费用,之后,被告安排工作人员陪吴先生一起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给了吴先生。吴先生认为,被告汽车销售公司采用扣留车辆的方式,强行索要购车指标使用费,于法无据,因此将这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1000元。

   汽车销售公司法人出庭,表示只收取了吴先生6000元费用,而且是他本人办理的,6000元用于车辆装饰、买保险及其他琐碎事项开销,有刷卡记录可查。对吴先生所说“购车指标使用费”一事矢口否认,不知道是谁在他们的停车场索要的这笔钱。

   整个过程双方没有签订购车合同,原告提交的被告开据的收据只有一个签名,被告以没有盖章,不认识签名人为由不认可。法庭要求双方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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