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8时左右,市民邵女士使用电召业务,从龙奥大厦乘出租车到解放路。下车时,出租车司机要求她多交5元钱。司机告诉她,这5元钱是电召业务的费用。
“我当时觉得有点莫名其妙,因为前一天的电话叫车并没有额外收费。”邵女士告诉记者,她也知道出租车即将对电召业务收费,但当时她乘坐的出租车还没有调价,起步价仍然是7.5元,而且还收了燃油附加费。“我要求司机出具这5元钱的发票时,司机表示没有。”最终,邵女士拒绝支付这5元钱。
“未调价前,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收取5元钱的电召业务费用肯定是不对的,完全可以打电话投诉。”市客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确保乘客利益,客管中心要求调整期间所有出租车要严格按照运价标准收费,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计价器调整期间将会有两种运价标准并行的“过渡期”,计价器已调整的,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未调整的仍执行原运价标准(燃油附加费仍可收取)。
“乘客打车时可通过查看运价标签和提醒标签,判断该车是否调整运价。”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对不按标准收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欢迎广大乘客拨打96576进行监督。”本报记者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