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1日,交警机动大队一连查获两宗套牌案件,其中一人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朋友的套牌车,并因此将被处拘留15天,罚款5000元。中山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向他人借车可得先弄清楚车辆的来源,否则,万一借到套牌车并被查获,就得付出昂贵的代价。
2月20日下午3时许,中山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在沙古公路沿线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粤JR96×6号牌小型面包车有套牌嫌疑,当即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资料,证实路上行驶的车辆外形与登记车型不符,遂截停车辆检查。经查,民警发现被查小型面包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均与警务通查询的资料不相符,于是将驾驶人及车辆一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在询问过程中,当事司机自称姓朱,但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证件。据朱某交代,所驾车辆是向其朋友借的,自己之前并不知道该车是套牌车辆。
2月21日上午10时30分许,中山机动大队民警巡逻至古神公路横栏镇丰裕路段时,发现一辆粤C204×9号牌小客车的号牌颜色及反光度有异,当即将车辆截停检查,发现被查车辆与登记车辆车型不符,且被查车辆的发动机和车架号均已被打磨得模糊不清。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周某承认了使用套牌车辆的事实。民警随后依法暂扣了车辆作进一步调查。
依据道路交通法规,朱某、周某将被处拘留15天,罚款5000元,记12分。中山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向他人借车可得先弄清楚车辆的来源,否则,万一借到套牌车并被查获,就得付出昂贵的代价。(记者潘斌 实习生席溶 通讯员刘洪希、苏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