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的王先生是开大货车的司机,经常出差帮人拉货。去年12月21日上午,他驾车经过包公大道与梁园路交口时,因违章行驶,被肥东交警开了张100元的处罚单。因为当天就要离开合肥,所以王先生紧急前往店埠镇一家建设银行网点缴纳罚款。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此罚款需到12月22日才能缴纳,当天无法缴纳。
据调查,以往,驾车者在外地违章后,如果被当地交警现场拦截并进行处罚,就必须临时修改行程。一般来说,对普通的违章,异地交警只会向违章者开出罚单,要求违章者去当地指定的银行或相关机构缴纳罚款。但是许多在异地的驾车者行程都很紧张,如果当时不能处理罚单,就很难有时间去处理。只能委托当地的朋友处理,不然还要去违章当地交警部门跑一趟,非常不便。
昨天下午,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异地罚缴系统已经在全省范围正式推行,在使用中突出了“本地、异地和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一站式处理”、“缴款对账及时、结果查询便捷”、“柜面、自助设备和POS机刷卡多种缴款渠道”等优点,当事人可以在全省任一交警队处罚点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在任一银行网点缴纳罚款,也可以使用设在交警队处罚点的POS机和“网上银行”缴纳罚款。
那么,像江苏盐城王先生这样,属于安徽省以外的人在合肥违章后如何处理呢?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交警现场开出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外地违章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地进行处理,交警部门会尽快将违章者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外地违章者就可以缴纳罚款;另一种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车辆违章者既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也可以在车辆注册登记地接受交通警察部门处理。
昨天,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下一次来合肥的时候才能缴纳罚款。 (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