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汽车销量持续增长,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有望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
意见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末,汽车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网点布局更加合理,二手车置换、经销、拍卖等多种经营模式协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实现县、区、市、旗全覆盖。汽车流通业组织化程度、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汽车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记者王希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