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肖华:“月票”治超载 越治越乱

2012-08-09 09:56:01 中新网

   8月1日,河南省淮滨县司机杨华开着一辆“超载”的大货车,主动去淮滨县马集镇的超限检查站办罚款“月票”。去年开始,当地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到县城的超限站交钱,不同车型缴纳的费用不一样:三轴车(前后有三排轮胎的汽车)需缴纳5200元,两轴大车(前后两排轮胎)缴纳4400元,小车缴纳3300元。(《新京报》8月9日)

   “超载”让人深恶痛绝。因为很多交通事故都和“超载”有关,也正因为“超载”,有的公路和大桥刚使用不久,就破损不堪,减少了使用寿命。但淮滨县通过“月票”来治超,不但不让人欢迎,还让人害怕。

   实在不知道月票收的是什么钱,是收费吗?可是国家并没有这样的收费!是罚款吗?可在交月票的时候,司机还没有违法或“超载”,罚款只能在违法之后进行。一个人还没有违法,就要求预交罚款,显然有违法律。

   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载货总量不能超过30吨,两轴车辆不能超过20吨,但买了月票,就可以超过国家规定,只要三轴车载货总量不超过45吨,两轴车不超过35吨就行了。月票不是减少“超载”,而是允许人们超载,有了月票,就可以“超载”通行无阻了,这还是治超吗?

   有了月票,有关部门就可以对司机违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司机怎么会把法律放在眼里?他们肯定要把买月票的钱赚回来,所以,将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选择超载。用治超来牟取部门利益,用法律做交易,这样的治超不但损害政府形象,损害法律权威,还会越治越乱。

   

(责任编辑: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