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罚字〔2020〕101号,涉及六安市天马出租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罚字〔2020〕101号 | 六安市天马出租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价器案 | 六安市天马出租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13415006105995911 | 徐传宏 | 当事人使用超过检定周期计价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种类:罚款400元整。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徽商银行六安梅山南路支行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 暂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