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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汽车限购,征询民意还是忽悠民意?

2012-07-13 10:57:30 中新网

   7月10日,广州市发布汽车限购实施细则,该市交委主任回应关于限购没有征询民意的质疑时称,限购措施此前征询过民意,早在2010年广州市交委就邀请30名专家预测交通拥堵问题,当时有40天时间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治堵30条的第22条中写道:“在全市道路网络容量到达饱和之前,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确保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与城市交通资源相适应。”(见7月11日《南方都市报》)

   6月30日晚,广州市突然发布汽车限购令,发布后3小时即生效,让人猝不及防,因而被指为“半夜鸡叫”,政府闭门决策。现在广州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主动回应了质疑,但不客气地说,这个回应更像是强词夺理。

   显然,“在全市道路网络容量到达饱和之前,采取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确保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与城市交通资源相适应”,这是一句极其笼统和模糊的话,甚至是一句套话、空话,谁也不知道所谓的“有效措施”究竟何指。何况缓解交通拥堵有很多种措施,发展公共交通、拓展道路资源、调整产业和商业布局、收取交通拥堵费、限制公车数量、实行尾号限行等等,汽车限购只是其中一种,试问谁能在两年前便可预知这“有效措施”原来是指限购?用一句笼统的话去征求民众意见,民众当然没法提意见,然后再把“没法提意见”偷换成“民众没意见”,为出台具体措施打掩护。如果这样都能算已经征求了民意,那今后广州市有关交通治理方面的措施恐怕都可径自出台了。这究竟是在征求民意,还是在忽悠民众?

   退一步讲,即使这算征询民意,也是在2010年。2011年8月,《广州市关于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工作措施》正式发布,该文件以大力发展公交系统,不限牌、不限行、不收拥堵费而获得广泛赞誉。今年3月,广州市主要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广州市目前还没有出台限行限购汽车的方案。”言犹在耳、墨迹未干的,就都不算数了?

   确实,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汽车限购未尝不可;即使此前说过不限购之类的话,如今要改变初衷也未尝不可。问题的关键是,你要改变政策实行限购,就得重新征询民意,就像《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所规定的那样: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听证。

   可能交委方面也有委屈——缓解拥堵,别的政策还好说,只是这个限购,只要一征求意见,公众可能会立即闻风而动,抢在政策出台前抢购机动车。那样的话,城市拥堵状况必然加剧,再实行限购或其他政策,效力都会大打折扣。

   如果这样的猜测是事实的话,交通部门不如实实在在解释给大家听,将决策时权衡再三的过程告诉大家。这样,公众也许不会有强烈的被忽悠之感。(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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