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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2020-02-05 11:48: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全市各商场超市:

疫情选择了春节,而你们选择了坚守,感谢你们为保障百姓日常生活所付出的辛苦!但面对形势严峻的疫情,我们需要加倍努力、科学防控,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为确保我们携手打赢这场战役,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商场超市入口处要设置醒目提示牌,悬挂条幅,进行疫情防控宣传。设立监督岗和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度者严禁入内,实名登记后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禁未佩戴口罩者入内。引导顾客有序购物,不聚集,不逗留,购物后即刻离开。

二、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每日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勤洗手。不符合国家健康规定的员工应按要求临时调离岗位,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报告。

三、加强营业场所消毒和卫生管理。每天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配备必要的消毒器材,对人员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食品区需使用食品级酒精喷壶和食品级酒精进行消毒。设置防护物品废弃物回收箱,垃圾日产日清,室内外环境卫生优良。

四、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变质过期食品,严禁销售裸露的散装食品,做到生熟食品分别摆放。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活动。

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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