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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被处罚

2020-05-04 11:09: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0年4月30日)。

信息显示,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填报单位:钦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填报日期:2020年4月30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钦市监食罚〔2020〕02号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

92450702MA5L4BGB97

莫道强

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未履行,2020年5月14日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8日

钦市监食罚〔2020〕02号-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广海副食批发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pdf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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