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14年7月17日,云南检验检疫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云南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但国义通报了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机构及其职能职责、2014年上半年云南检验检疫局业务工作情况、近年来云南检验检疫局促进云南外贸发展的主要做法、《云南检验检疫局促进云南对外贸易稳定增长11条措施》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情况。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机构及其职能职责
云南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云南省的实施垂直领导的直属机构,全局内设职能处室17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直属办事处3个,挂靠单位两个;在全省的开放口岸设有15个分支局,下设18个副处级办事处,9个正科级办事处。全省已形成了以昆明为中心,辐射管理16个一类口岸、7个二类口岸和边境主要通道的检验检疫机构网络。其职能职责是负责云南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去年上半年云南检验检疫局业务工作情况
上半年,云南检验检疫局共受理报检33.04万批次,货值51.8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6.52%和17.01%,检验检疫出不合格货物5704批次、货值3.76亿美元,其中出境不合格67批次,不合格货值0.21亿美元;进境不合格5637批次,不合格货值3.55亿美元。检疫交通工具110.98万次,同比增长38.81%。签发各类原产地证明书10094份,签证金额为7.758亿美元;为云南出口产品享受减免进口国关税约2877.6万美元。减免检验检疫费2590.31万元。具体业务情况是:
卫生检疫情况:共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1036.55万人次(全省进出境人员1603.24万人次),在传染病监测及健康检查发现病例4444例,对传染病性疾病进行了有效处置,维护了对外交往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国门卫生安全。
动植物检验检疫情况:共检验检疫动植物及其产品3.43万批,货值18.24亿美元。从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中检出有害生物5618批次;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6606批次。从进境植物及其产品中共截获疫情368种、5414批、6940次;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34种、702次,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有番石榴果实蝇、桔小实蝇、南亚果实蝇等水果实蝇,实蝇现已现已成为东南亚、印度次大陆和夏威夷群岛一带的危险性果蔬害虫。果实受害轻微时,其品质等级降低,不适于出口外销;受害严重时,导致大面积减产。针对发现的疫情,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食品检验监管情况:共受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80份,新增出口食品备案厂家共29家,目前全省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共337家。共检验检疫进出口食品3448批次、货值2.72亿美元;检出不合格进出口食品29批,并对其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商品检验监管情况:共检验进出口商品6165批,货值12.55亿美元。检验出不合格商品192批次、1631.02万美元。对品质未达合同要求的97批10万吨进口锰矿出具证书,为修改贸易合同提供依据。加大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和专项整治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2269人次,检查经营进出口企业844家,共查处违法案件7件,涉案金额93.1万元。
边民互市贸易检验检疫情况:受理边民互市贸易货物26.89万批次,货值4.44亿美元。
近年来云南检验检疫局促进云南外贸发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云南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自觉把检验检疫工作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两强一堡”战略,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把关保安全、服务促发展的职能,探索创新,主动作为,为促进云南沿边开发开放、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落实省政府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的要求,积极推进解决周边国家农产品输华检疫准入问题。已促成中老签署老挝玉米、西瓜、香蕉、木薯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中泰签署经昆曼公路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目前,正积极推动老挝大米输华检验检疫议定书签署事宜,已正式启动了缅甸大米、玉米和老挝印奇果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和检疫准入工作,为不断扩大周边国家农产品输华范围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检验检疫职能,推动出口产品基地建设,促进云南高原特色产品扩大出口。加强出口基地备案管理,配合地方政府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出口蔬菜、花卉种苗、茶叶、食用菌等备案基地534个,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备案基地48个,全省备案基地面积达216.2万亩,元谋县、宾川县、蒙自市、建水县、通海县、罗平县共6个县市通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验收,其中宾川县获得“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称号。推行“一品一策”、“一企一策”监管方式,推动地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结构转型升级,构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是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不断提高通关速度。不断推进绿色通道、直通放行、无纸化报检、原产地证电子签证无纸化申报等措施,截至目前,有9家企业享受绿色通道制度,对54家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111家企业的约30类出口产品在云南省内实施了“产地出单、口岸放行”的直通放行,为企业缩短了通关时间。针对云南进出口鲜活农副产品对通关时效的需求,实行“5+2”的24小时预约服务措施。
四是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扩大口岸功能。截至2014年5月,云南12个国家一类口岸通过了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考核验收。争取质检总局政策支持云南加快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场地和指定口岸建设,目前,已建成4个进境种苗指定口岸和5个进境水生动物口岸,7个进境水果和4个粮食指定口岸的申报考核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五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会展业发展。加强对云南烟草、昆明轻轨、滇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中石油炼油等重大建设项目进口设备的检验监管服务,变“事后被动应急检验”为“提前介入超前服务”;积极争取到质检总局给予南博会、昆交会的11项检验检疫优惠政策措施,在有效监管、严防疫情疫病传入的基础上,确保了展会顺利、成功举办。
《云南检验检疫局促进云南对外贸易稳定增长11条措施》主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质检总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云南检验检疫局积极创新,大胆改革,研究出台了《云南检验检疫局促进云南对外贸易稳定增长11条措施》,进一步服务云南对外贸易发展。具体为: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惠企政策。执行减免检验检疫费和法检目录调整政策,免收所有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规费。在2013年取消1551个商品编码的出口检验基础上,2014年又取消222个商品编码的出口检验。
二是规范进出口环节检验检疫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开展检疫处理工作质量专项业务督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对代理报检行业的管理,严防假借检验检疫名义多收费、乱收费。
三是加强与海关合作。加快推进通关单无纸化进程,在2014年省内实现通关单无纸化;推行“产地检验出单、口岸直接放行”的直通放行模式;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模式,不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四是积极参与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口岸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推行“单一窗口”模式和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互”合作机制。
五是大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强化企业诚信管理、分类管理、风险管理,不断增加享受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的企业数量,扩大产品范围,扩大无纸化报检和产地证无纸化申报的推广范围;推进检验检疫窗口建设和集中查验建设;加强与西南六省(区、市)其他检验检疫局的合作,实现区域直通放行。
六是强化进口商品的检验监管,突出对涉及国计民生、高风险重点敏感商品的监管,在实施有效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分类管理,优化检验流程、加强溯源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支持云南重大项目建设,做好进口设备的检验检疫监管服务。
七是加大对云南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转变监管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扶持一批重点企业扩大出口;支持云南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出口食品企业获得国外注册,拓展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出口;探索完善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制度,保障质量安全;通过表外进出口商品抽查、出口商品退运调查、国外通报后续调查等工作,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出口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八是积极推动扩大云南与周边国家贸易往来。开展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工作,不断解决周边国家农产品输华市场准入问题,为扩大周边国家农产品输华奠定基础;支持扩大云南口岸功能,加快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积极开展境外替代种植返销国内农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对替代种植项下的返销农产品,采取“境外预检、一次检疫、分批放行”的管理模式,做到快速检验检疫、快速检疫处理、快速放行;落实中泰两国《关于经昆曼公路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促进中泰两国水果、蔬菜、花卉等贸易大幅增长。
九是提升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管理水平。结合云南边境贸易实际,按照风险可控、便利通关的原则,创新边境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探索打击边境贸易假冒伪劣商品新机制;运用“云南边境贸易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公众在线服务平台”和“边民互市电子申报”等功能,实现边民互市检验检疫业务的电子化管理,提高边境贸易通关效率。
十是积极支持云南特殊开放区域建设。积极配合参与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开放区域建设,加强与质检总局的汇报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质检总局政策支持,借鉴全国特殊开放区域检验检疫管理经验,开展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探索创新和通关便利化政策措施的研究,支持我省扩大沿边开放。
十一是支持云南国际会展业发展。做好南博会、昆交会及边境地区会展活动的检验检疫保障工作,在已争取到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和通关便利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管、便利通关”的原则,建立符合南博会等国际会展要求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和快捷通关工作流程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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