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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施行检务模式改革 再促口岸贸易便利

2014-12-12 13:05: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8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召开“施行检务模式改革再促口岸贸易便利”主题新闻发布会,天津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赵丰杰就该局施行检务模式改革情况进行了介绍,另外,发布会还通报了天津检验检疫局落实推动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相关情况。

  赵丰杰介绍,检务模式改革是天津检验检疫局今年为促进天津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不断发展,以及天津口岸环境的日益优化,天津口岸的进出口贸易数量快速增长,天津检验检疫部门每年受理报检批次都接近100万批。针对这些新情况,天津检验检疫局紧贴实际,大胆改革,提出了进行检务模式改革的思路。

  检务模式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天津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无纸化进程,简化口岸通关手续,方便货物进出。

  检务模式改革遵循“诚信假定、先放后证、事中监管、失信惩戒”的原则。

  检务模式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改革申报模式、改革审单模式、改革签证模式、改革放行模式、改革档案管理模式。

  改革申报模式,就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企业需要提交的纸质单证,利用信息化手段,使企业实现远程报检。

  改革放行模式,是在天津口岸全面实施电子放行,逐步取消提货单盖章,实施通关单无纸化,推进电子闸口建设,实现货物流和信息流的闭环管理。

  改革审单模式,是采信企业提交的报检信息,审单人员通过业务主干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电子报检信息,除有特殊规定的单证外,审单人员不需要再审核纸质单证。

  改革签证模式,是施检部门在业务主干系统内拟制证稿,审核后通过业务主干系统进行证稿流转,检务部门直接凭电子证稿进行制证工作,以电子证稿流转代替纸质证稿流转,旨在节省转单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提高出证效率。

  改革档案管理模式,主要是简化归档程序,一些必要的单证资料由检验检疫部门建档暂存,企业免于提交的物理单证由企业建档保存。

  检务模式进行改革后,对通过业务系统电子审核的风险等级较低的货物,企业无需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纸质单证,直接凭报检号即可办理通关放行等手续。同时,对于部分企业诚信好、产品风险低的进出口货物实施窗口放行,企业开通段结之后,无需再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业务,足不出户即可报检通关。

  2014年以来,天津检验检疫局已经陆续在实际工作中推行了改革措施:5月份,该局研发的无纸化申报系统上线试运行;7月,开展无纸化报检试点工作,在10个一线分支机构进行了申报、放行模式改革的试点;8月,制定《需由检务窗口审核的进口货物清单》,对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管理;9月,制定了企业培训教材,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培训。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实施无纸化报检工作的通告》,标志着天津检验检疫无纸化报检工作全面实施。

  从试点及正式运行情况看,天津检验检疫局检务模式改革各项措施效果初显:

  目前,天津口岸65%的进口货物、95%的出口货物、98%的产地证申领业务实现了无纸化报检。进口非法检木包装查验货物、出口核查货证货物、直通放行货物都已经100%实现了无纸化报检。

  2014年以来,天津口岸累计实施进出口无纸化报检50.6万批次,可为企业节约A4打印纸约240万张,每年可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累计约270万小时,直接节约物流和口岸通关成本约3000万元。

  截至目前,天津口岸已有156家企业正式开展进口无纸化报检,通过无纸化申报系统上传电子化随附单证3000余份,进口报检平均可减少纸质单据15张,平均每批节约通关时间1.4个工作日,需出证的平均每批节约通关时间2.5个工作日。

  除入境废物原料等个别商品外,其他出入境货物全部实施通关单无纸化,同时也不再收取通关单签证费。据测算,每年将减少出具纸质通关单约50万份。按原先签发一份通关单平均需20分钟计算,每年将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16.7万小时,减少通关单签证费300万元。

  在天津港东疆太平洋码头对入境集装箱货物施行电子放行,取消纸质提货单盖章。截至11月30日,共发出电子放行指令57.3万条。天津港下属7个码头,实现凭电子指令提箱近46万箱,自动核碰电子放行率达到80%。

  下一步,天津检验检疫将继续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进一步完善电子申报手段,简化申报操作,实现智能审单,研究电子支付、电子签名的可行性,努力实现全业务流程电子化。

  发布会上,赵丰杰还向各位媒体记者通报了天津检验检疫局推动落实“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的情况。

  自7月1日,京津冀三地检验检疫局正式实施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以来,初步取得实效:

  一是入境通报取得实质性突破。在京津两地率先开展了属地“入境通报”试点。开发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进入北京平谷马坊的入境货物,企业可直接向平谷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将电子信息发送至天津局,天津局办理货物口岸放行手续后将放行情况通过系统反馈给北京局,由北京局开展后续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原先京津两地往返、纸面单据传递改为电子信息传递、无纸化通关放行,将以往1—2天才能完成的流程,缩短到1个小时以内。

  二是出口货物全面实现直通放行。2014年7月1日起,京津冀区域内全面实行出口通放,区域内出口货物一般不再进行口岸查验。截至11月底,北京企业在天津口岸出口7109批次,货值8.88亿美元,河北企业在天津口岸出口19127批次,货值9.58亿美元,天津企业在北京口岸出口256批次,货值343万美元,在河北口岸出口110批次,货值544.3万美元,累计为区域内企业节省通关成本近千万元。

  三是各项配套管理规范逐步统一。按照总局“建设方案”的要求,对审单规则、业务规范、风险防控、信用管理、统计规则等配套管理规范进行统一,实现京津冀区域内执法尺度、统计口径等方面的一致性。三局审单中心对各局报检单审核规范、抽查布控比例等进行了详细地梳理与汇总,对照各局管理要求对集中审单系统指令进行了统一。三局诚信管理部门通报了诚信企业管理措施,交换了AA、A、D级企业名单,对任一局评定的企业等级,在三局都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三局统计部门根据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业务实际,共同商讨制定了统一的统计报表,对统计项目、统计口径、统计标准等进行了统一,建立了统计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统计数据的可追溯、可比对、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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