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以及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的工作部署,8月29日,甘肃检验检疫局与兰州海关联合制定了《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的实施方案》,双方通过加强合作,共同提升甘肃外贸便利化水平,促进甘肃外向型经济发展。
组织领导。甘肃检验检疫局、兰州海关共同成立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工作制,由甘肃检验检疫局局长居峰、兰州海关关长张银喜任组长。领导小组按照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推动落实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确定责任人员,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及时向质检总局、海关总署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甘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高晓明、兰州海关副关长张春中兼任办公室主任,办事机构设在甘肃检验检疫局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和兰州海关综合业务处。成员单位为双方单位有关部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相关政策要求,协调和督促落实具体工作;收集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业务管理和运行模式,提出业务管理和系统升级的建议。
联络协调。建立业务联络员与协调制度。甘肃检验检疫局指定法综处综合科王潇乐、兰州海关指定综合业务处监管科陈宇堃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作业方式。一是“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是指企业通过“一次申报”系统录入数据,分别向海关H2010通关管理系统和检验检疫CIQ2000业务管理系统发送。企业申报后,申报数据发生更改的,海关、检验检疫应及时相互通报更改后的申报数据。二是“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是指对同一批货物依法需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关检双方分别发出查验/检验检疫指令,并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
发出指令对碰成功的,关检双方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发出指令对碰不成功的,关检双方各自进行查验/检验检疫。三是“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是指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分别发送对货物的核放信息。企业或其代理人凭关检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工作要求。一是加快推进“三个一”合作进程。关检双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的规定要求,制定海关、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向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反馈平台开发业务需求,并联系协调各自系统相关部门,部署涉及海关查验、检验检疫的功能模块,解决平台数据交换和系统接入的技术支持等问题。
二是加快搭建“三个一”合作平台。关检双方通过共同认可的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企业申报数据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发送;实现关检向企业发出查验/检验检疫指令和核放信息。按照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工作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实现信息互联和共享。三是加快建立“三个一”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关检合作“三个一”工作协调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工作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定期向总署、总局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的下个月10日前和每年的下年度1月底前向总署和总局报送上一季度、上一年度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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