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6月23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悉,6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这是继2010年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广西区政府签署在南宁签署了《关于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后又一支持广西经济发展和质检事业发展的力作。
据了解,设立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东兴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举措,根据《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家质检总局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升检验检疫服务和保障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措施,支持东兴试验区建设。
这10项具体措施是:1.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2.优化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3.支持边境扩大对外开放。4.支持边民互市贸易转型升级。5.支持东兴构建国际交通枢纽。6.支持东兴物流、商贸、会展业发展。7.支持临港工业、海洋产业和出口加工等产业发展。8.支持特色旅游业发展。9.支持东兴发展绿色产业,防范疫病疫情传入。10.加强检验检疫机构和能力建设。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深化国家质检总局与广西自治区政府的合作机制、有力提升广西质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广西对外开放开发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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