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修订,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3月13日上午,深圳检验检疫局受邀参加深圳市“新消法”宣传及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保监局等7家单位一道,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发布。活动吸引了广东、深圳的多家媒体、30多名记者前来采访。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检验检疫局法制处处长刘光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深圳检验检疫局在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行政职能,2013年对进出口产品质量把关情况,以及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举措。2013年,深圳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123.6万批,货值832.9亿美元,检出不合格批次15209批,货值23.4亿美元;对所有不合格产品,均依法予以妥善处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圳检验检疫局积极畅通公众诉求反映渠道,推进12365投诉举报咨询平台建设,认真及时处理公众诉求,自2011年5月16日开通12365咨询举报投诉热线以来,共计受理各类咨询举报投诉10500余宗。与此同时,严格把关、严密监管,开展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酒类、进口旧机电等敏感商品的多项专项检查,确保民生消费安全。
借助新闻发布会,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进口商品质量维权,如果认为进出口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相关进出口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拨打12365咨询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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