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力平记者秦海峰)山西省质监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查摆和解决“四风”,特别是行政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于近日推出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工作制度。
该工作制度明确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罚款的5种情况,包括新注册的企业或其他企业初次发生的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等。实施这一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扭转和防止片面强调“罚款”的传统行政执法模式,有力推动质监部门的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助推法治质监、服务质监、责任质监建设。《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