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专题频道>>消费专题>>农夫山泉怎么了?>>

北京桶装水协会:我们没有资格让农夫山泉下架

2013-05-09 09:32:02 网易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并未因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而终止,其与京华时报(微博)的“对掐”愈演愈烈。但是,不管双方如何“掐架”,对消费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仍是质量问题。

    协会有没有资格让产品下架?

   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睒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夫山泉水不如自来水”的报道对其是最致命的。而农夫山泉北京大桶水下架一事,无疑是雪上加霜。

   对于大桶水下架一事,钟睒睒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个协会就让产品下架的环境是不可能让我们继续生产了。与其让北京消费者担忧,不如关闭工厂。”

   通过钟睒睒的表态可以看出,他对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要求其产品下架十分愤慨,那么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有没有资格让一家企业的产品下架呢?有关北京市大桶水协会员工就是华润怡宝人士的质疑,将北京市大桶水协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这样的背景下,《证券日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北京市桶装饮用水协会常务副会长袁军。

   袁军告诉本报记者,协会要求农夫山泉大桶水下架的事情被媒体误读。“我们没有资格让他们下架,只是建议卖水点和会员单位停止销售。”

   为什么要建议停止销售,是因为农夫山泉有质量问题吗?对此,袁军表示:“很多消费者向协会咨询农夫山泉大桶水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我们走访了很多卖水点,结果他们没有证明水质量的检测报告,并对水是否合格表示不肯定,因此,我们就建议他们停止销售。”

   不过,袁军也对农夫山泉北京大桶水提出了质疑,称其生产水的水厂环境较差,同一家工厂生产的水,打上农夫山泉的牌子卖到22元/桶,而自己生产的水则仅卖15元/桶。因此,建议农夫山泉不要关闭工厂,应该让媒体及消费者去参观水厂,而非简单的关闭水厂。

   在袁军看来,协会今天的遭遇有点冤,但是他不想澄清。对于协会员工来自怡宝一事,袁军表示自己开始也不清楚员工的背景。“在媒体报道后,我问过员工,他最开始是在农夫山泉做事,后来去了怡宝卖水,离职后又到协会做事”。

   但是,本报记者查阅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5月2日发布的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中找到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北京市桶装水饮用水各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的字样。

   采访中,袁军认为农夫山泉关闭水厂是在回避问题。但农夫山泉方面称是不想丢失自己的“尊严”。

   钟睒睒表示,为了企业的尊严农夫山泉不会向“舆论暴力低头”。对于受影响的10万北京桶装水用户,农夫山泉将在三个月内用旗下外地生产的瓶装水置换。

   对此,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可以建议其会员企业下架产品,但是没有资格让其下架,如果农夫山泉的水真的有问题,国家工商部门以及质监部门会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或要求其产品下架。

   既然协会没有资格让一家产品下架,农夫山泉对此事也感到不平,那么,农夫山泉是否也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为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农夫山泉新闻发言人周力了解情况,但是电话一直没有接通。不过,一位接近农夫山泉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农夫山泉在应对北京市大桶水协会要求其产品下架一事上没有新的进展。

    标示不代表企业产品质量超标

   而回顾农夫山泉目前遇到的问题,其实就是“标准”问题,执行浙江地方标准是媒体质疑的焦点。那么,农夫山泉天然桶装水执行的浙江“地标”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之间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差距,执行地方标准的农夫山泉水是否安全呢?

   钟睒睒在发布会上表示,农夫山泉同时执行浙江地方质量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且从严执行。并称其执行的标准远比国标严苛。

   而通过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也让消费者看到了在饮用水行业内存在多个标准,到底依照哪个标准才对成为水企共同面对的问题。

   对此,钟兰安律师表示,天然饮用水行业标准很多,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在农夫山泉双方“对掐”的背后,质检部门应该制定一个权威的标准出来,只有这样,企业可以按照唯一的丈量尺度来规定自己产品的标准,避免以后类似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再次发生。“产品标示和产品真正的标准是两回事,如果农夫山泉被检测指标超标,那么,政府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不过,从目前公开数据看,农夫山泉标准符合浙江质监局发布的标准,因此,不能仅拿产品标示来判断产品的质量,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质量问题。”钟兰安称。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