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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严控婴幼儿食物“加香”

2013-04-12 15:31:36 中国婴童网

   日前,有关国家卫生部正在议定有关政策,规定食物如大米、面粉、乳制品等不能随意添加香精、香料的消息得到确证,据悉相关《征求意见稿》已经见诸卫生部官网。联系到不久前央视揭露“无常香米”造假内幕,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再一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这次涉及到的是“香喷喷”的问题,然而细细深究,在“香气扑鼻”的掩盖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乱象依旧令人忧心。

    “奶香扑鼻”的乳品超市里比比皆是

   根据记者在南京各大超市的观察,仅以乳品为例,添加香精的品牌和产品非常多。例如婴幼儿奶粉,多种知名奶粉均有使用香精和香料,雅培喜康力(2、3阶段)配料表中标明有草香味食用香料,多美滋3阶段有乙基香兰素,惠氏金装幼儿乐(2、3阶段)也有乙基香兰素。事实上,在婴幼儿奶粉中添加香精是普遍现象,婴儿奶粉中常见香精香料如香兰素,是人类所合成的第一种香精,食用调香剂,它能够形成浓烈奶香气息。

   其实,按照卫生部2008年的“21号公告”规定:“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这一规定的后半段现在常常被奶粉企业用来作为添加香料香精的“依据”,但是记者调查发现,超市几乎所有上架的奶粉品牌,一般只注明营养成分表,对于“加香”物质含量的多少都无说明。也很少有消费者在购买时关注。

   除了奶粉外,超市中酸奶、乳饮料中也可见香精影子,甚至表明是“原味”的酸奶也添加了香精。超市促销员表示:如果不放香精的话,乳品味道会淡很多,这样的产品卖不动的。

    新规严格“加香”范围和标注要求

   根据此次卫生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列出了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多达25类名单,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婴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等。卫生部表示:这是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性地做出规定的。同时规定还强调,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例如纯牛奶,若加了乳香香精,就不能叫纯牛奶,应称为加香牛奶。

   有关食品专家称: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添加了香精香料的大米、牛奶等食品,而过量的香精香料对人体存在健康风险。如果香精香料使用过多,一方面会直接对人体的健康威胁,另一方面将导致人们忘记食品的本来口味,对食品香味产生疲劳感。因此,强化对食品“加香”的管理,不仅是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举措,也必须引起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关注。

   消费者在选择食品,尤其是婴幼儿食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食品包装上标示的添加物,尽量选购添加物少的食品。更重要的是,不要将人工添加物的味道当成食物的真正味道,还开心地说化学人工添加物“很好吃”,那可真是“食而不知其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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