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温献伟
连日来,农夫山泉纯净水频发“质量门”事件,其被曝光问题相继有三:水源地垃圾围城;出厂日期不同且颜色迥异;被指生产标准不如自来水。然而,深陷“三重门”风波的农夫山泉生产厂家,在拒绝正面回应的同时,称此一系列负面报道,皆是另外一家饮水企业的“蓄意策划、恶意中伤”。
平心而论,农夫山泉作为一家知名的纯净水生产企业,多年来拥有着还算不错的口碑。但正是这样的口碑,农夫山泉厂家更应该怀揣一颗对社会的感恩之心,建立与之匹配的事件处理姿态。然而,当下厂家并没有坦诚面对业内和公众质疑。笔者认为,在此事件上,无论是否存在同行的“恶意中伤”,农夫山泉这种“顾左右而言它”的做法,实属转移公众视线和矛盾焦点的表现,都不应是一家成熟企业应有的姿态。
笔者认为,坦诚接受质疑,公开情况说明,勇于承担责任,这才是农夫山泉在当前巨大的危机之中,尽快完成自我救赎的现实路径选择。细而言之,农夫山泉厂家应直面当下“三大问题”,给社会和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说法,以此建立“闻过则改”的积极姿态。再则,必须进一步强化其自身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以此“修补”企业形象的受损面,加快“创伤”的愈合,让公众看到企业作为社会一份子所应具有的“正能量”。这里的主体责任,就是农夫山泉厂家对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绝对保障责任;社会责任,就是农夫山泉生产厂家必须承担的与饮用水安全有关的相关责任,这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积极主动参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笔者认为,这两者皆应视为相关法规所约束的“规定动作”。前者是对公众健康的绝对负责,后者是对企业生产的最大保障,但归根结底,仍然是对公众健康的“保驾护航”。唯其如此,农夫山泉在经历此次事件之后,才有望重建企业形象,重拾公众信心。
此次事件之中,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为何农夫山泉事发广东分厂,其执行的却是浙江的生产标准?这种让人看不懂的“异地差”现象存在是否合规,国家瓶(桶)装天然饮用水是否需要建立统一的“国标”等,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和舆论在关注农夫山泉“三重门”事件的同时,也应该给予必要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