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已近尾声,但委员们呼吁解决民生问题的热情仍然不减。全国政协委员、海南奥林匹克集团公司董事长冯川建,和记者探讨解决能民工欠薪问题时,颇有建设性。
冯川建说,农民工为改革开放做出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就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虽然国家和各级政府下大力量清欠整治,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是相当严重,一到年关,又出现农民工讨薪潮,各种各样的“讨薪秀”不断上演,恶性事件、群体事件集中发生。
如何走出“政府年年搞清欠、企业仍然年年欠”的怪圈?冯川建说“我有三条计策”:
首先是建立用工企业信用机制,效仿银行建立企业信用审查评估制度,由政府组建“信用审查评估部门”或授权其它政府部门负责,定期对企业的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审查,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确立信用等级。一旦发现某一企业有欠薪嫌疑,便作为“黑户”,对其进行独立、专门的审查。如果企业的信用等级被评估为不合格,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对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同时采取违规企业市场禁入制度。
二是在企业信用审查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对企业的信用审查评估情况,包括《信用审查报告单》、《企业信用等级报告》进行立档、备案,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企业信用查询、监控网络体系”,施行企业信用联网,只要输入企业名称或地址,便可查看到该企业的信用情况,让社会监督。
三是建立用工企业信用金账户制度。用工企业提供一定的现金作为企业的信用资金存入信用资金账户,或以银行保函、经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等均可。企业如有涉及拖欠民工工资情形的,一经查实,便以书面形式通知欠薪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清偿所欠民工工资,逾期不予清偿的,可从企业信用资金账户中提取相应资金先行用于偿还民工工资及支付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