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威力,不在本子上,而在实践中。法律条文制定得好,还要现实执行得好。
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从一出台就广受社会关注。“徒法不足以自行。”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如何?这是社会广泛关心的话题,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
不到三年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情况进行检查。2011年7月,作为唯一的一名随行记者,我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广东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
5天时间,检查组马不停蹄,足迹遍及广州、东莞、佛山等地。听得认真,看得仔细,问得深入,这是此次检查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
座谈会一个接着一个。会场不仅有政府机关,还有工厂会议室。与检查组对话的不仅有党政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还有法官、工会干部、企业负责人,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也成为座上宾。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如何?”“劳务派遣能否做到同工同酬?”“派遣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工人的工资有没有协商,怎么协商?”
每一次对话,都直奔主题,只取“干货”。
劳务派遣是否规范是此次检查的一个重点。为了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在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专门就劳务派遣用工问题召开座谈会,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企业代表和劳务派遣工代表面对面交流。从未见到过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等这么多“大领导”,几位年轻的派遣工略显紧张。检查组成员不断鼓励他们大胆说,放开说。
“同工不同酬”、“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缺乏归属感”……真诚的互动,换来的是真实的回答。
通过检查,这部法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逐渐清晰——
“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及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仍然偏低,部分已签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履行不到位。”
“集体协商工作仍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双方不会谈’和‘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轻履行’的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滞后”。
……
正是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才为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法律的实施才越来越顺畅,作用越来越显著。(记者 廖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