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费品市场4月份同比增长9.7%
金银珠宝类消费降温明显
本报记者 温传斌
昨日,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4月份,我省消费品市场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及个体户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17亿元,同比增长9.7%,1至4月份限上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3.03亿元,同比增长16.8%。
其中,城镇限上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99亿元,同比增长9.6%;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亿元,同比增长20.4%,乡村增幅高于城镇10.8个百分点。这是由于一系列惠农利农的政策发挥了效应以及到了农村春耕生产时期,农民大量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和春耕生产器具所致。
另外,我省限上实现商品零售140.62亿元,同比增长8.8%,实现餐饮收入9.55亿元,同比增长25.2%,餐饮收入增幅高于商品零售16.4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零售类值看,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8.27亿元,同比增长29.5%;穿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3.99亿元,同比增长20.9%;用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8.36亿元,同比增长3.6%,用类商品增幅回落,与一部分消费者从网上购买商品有关。受居民收入水平的制约、物价上涨的影响以及国家一些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热点消费降温明显。如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27.0%,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1.5个百分点,而石油及制品类和汽车类零售额分别同比下降4.9%和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