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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2012-02-14 18:06: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十二个园区首批获得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资格

立足长效 突出创新 注重示范

    本报讯  (记者杜 吟)日前,根据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的总体安排,国家质检总局对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1家园区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在对园区主导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发展基础及成长潜力等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批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2个园区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这些园区涉及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现代服务区、旅游区5类区域,涵盖北京、河南、江苏等9个省市。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要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必须着眼于长效,突出“创建”过程,强调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营造有利品牌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批准筹建的园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筹建计划等相关材料报总局,24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再通过专家审核和验收后,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质检总局将于近期下发关于“示范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和考核验收细则。

   国务院刚刚印发的《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培育品牌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同时要制定创建条件和配套政策措施,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将扎实推进品牌示范区的建设,形成覆盖全国和涵盖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的国家级“示范区”合理布局,并每年发布示范区建设情况总体报告。同时积极指导推动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形成“示范区”建设的梯队和层次。

   第一批获批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12个园区分别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洲)、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温岭市水泵产业聚集区、江西南康市家具产业聚集区、江西庐山风景名胜区、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永城市产业聚集区、河南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四川成都市青羊文博旅游区、云南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区。《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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