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领域的味精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2720《味精卫生标准》、GB/T5009.43《味精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味精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总砷、铅、锌、谷氨酸钠、食用盐、硫酸盐和呈味核苷酸二钠等。
结果显示,本次抽查的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2011
2011年第1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领域的味精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2720《味精卫生标准》、GB/T5009.43《味精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味精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总砷、铅、锌、谷氨酸钠、食用盐、硫酸盐和呈味核苷酸二钠等。
结果显示,本次抽查的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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