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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网上购物陷阱难防

2011-01-21 16:57:40 生活报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的优势,逐渐成为一种时尚。但是,伴随着网上购物的发展,不法分子利用网上购物的方式设下陷阱,实施诈骗活动的现象不断发生。日前,就有数名消费者向本报编辑部反映了类似的问题,为什么情况会这样?如何防范这种风险?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及律师。

    网上购物存三类陷阱

   近日,哈市的高先生在网上看到了一款手机,几经查证后,给对方邮过去了1580元钱,不想一周过去,收货时间早已经过去,手机却迟迟没有收到。和高先生一样尝试网上购物的李女士情况比高先生好一些,在网上买的裙子是收到了,不过货不对板。

   哈市消协工作人员说,网上购物诈骗的投诉确实不少,而且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由于网络具有虚拟的特性,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往往投诉索赔无门。从近期受理投诉的情况来看,常见的网上购物陷阱无非表现为几种形式:

   一是低价诱惑。网站上许多产品以市场价的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出现,待交易达成后,寄出的货品货不对板,甚至是次品、残缺品、二手货。第二是虚假宣传,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图片和说明天花乱坠,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到手了才知上当受骗。甚至有的不法之徒,以虚拟的网上商品把钱骗到手后就失踪,让消费者货款两空。第三是买货容易退货难。一些商家在网上承诺各种服务,三包、全国联保等应有尽有,让消费者放松警惕,但商品真正出现问题时,却拒绝承担“三包”责任,退换货条件相当苛刻。

    网购法规有空白

   据了解,由于网购信息真实性难以核实,消费者往往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那么对于规范网上购物市场秩序,目前国家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哈市某律师事物所的徐主任说,法律法规的保障与基础设施的完备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正在实施的《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认证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自律规范》等几部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主要的问题是权利与责任主体不明晰。对于可能涉及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只能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三包”规定中去寻找相关规定,引伸到电子商务中来处理。这与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飞速发展的现状极不相称,也在客观上导致了网络诈骗的频繁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对于这种类型的投诉,消委会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存心售假甚至行骗的网上“专卖店”,他们登记使用的就是假地址、假姓名、假电话,一旦出现纠纷,立即就从网上消失,或者换个网站另开。因此,消费者一旦遇到网上购物的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以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四招规避网购风险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对于纷繁复杂的网络购物,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点规避风险:

   首先,不要被网上天花乱坠的广告信息所迷惑,尤其不要轻信网上热销商品、打折商品信息,对于价格和价值完全背离的商品,要多个心眼,想想它为什么那么便宜;对于所谓的“走私货”、“海关罚没品”,要避而远之。为了避免损失,建议尽量不要在网上购买大件商品。

   第二,要选择规模较大的、诚信度高的、口碑好、特别是货到付款的正规购物网站购物。一般来说,正规网站都标有网上销售经营许可证号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红盾标志,消费者可点击进入查询。

   第三个,在网上购物前应了解该网站售出的产品的售后服务是否齐全,当地是否有代理点,收货时注意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维权依据。

   第四,不要选择先汇款、后收货的方式,应选择有第三方监控的付款方式,即消费者所付款项会暂时存放在第三方付款监督账户,由网站自动通知卖家按照消费者填写的地址进行发货。货到,消费者查验无误后,才在网上完成确认收货,由第三方发款给卖家的操作,这样可以规避卖家卷款潜逃、货不对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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