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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未到已过三包期 网购商品三包服务起算日存争议

2011-01-21 16:30: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记者周文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眼下,网络购物已成时尚。但在网购中,商品“三包”服务的起算日期存在争议,经常让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近日,郑州市民王女士通过网络购买了一部手机,刚拿到商品,就发现质量问题,当与商家联系时,却被告知商品已经过了“三包”期限。

   王女士:他们说已经过了三包期了,没法换了,手机是从广东那边运过来的,路上的时间也算着时间呢,我觉得这个非常的不合理。

   在商场购物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可以根据“三包规定”进行保修、退货、换货。而在网络购物中,卖家一般都以发货时开具发票的日期为“三包”期限的起算日期,商品邮寄时间也被包括在内,这使消费者享受的“三包”期限大大“缩水”。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一家淘宝网店,店主说:出门就不保了。

   网购商品三包期限究竟应该从什么时候计算?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这方面我们立法上还是一个缺憾。法律上对三包也好,五包也好它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个起算的时间应当从消费者正式开始使用这天开始算比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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