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建宇 记者 秦海峰)4月19日,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汾阳市市场监管局就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交流对接,共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诉源治理中行政居中调解的效用,形成执法司法协同发力、相向而行的良好工作格局。
汾阳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的优势,汾阳市人民法院介绍了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情况。双方就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交流,初步达成汾阳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协议,共同设立日常联络机构,构建定期会商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着力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交流座谈会上,双方在案件研讨、调查取证、诉调对接、资源共享、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加强业务协作,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案件研讨交流,促进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在内的行政裁决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统一。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建立重大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同配合。三是完善多元解决纠纷模式,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四是协同开展专项活动,对全市统一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形成打击合力。
据了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将有效加强跨部门办案协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衔接,既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能赋予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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