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及时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日,江苏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两函一书”制度。
1.风险提示函
对本地区或部门频率高发问题或高风险问题、其他地区或部门已经发生的类似共性问题或潜在的风险、上级部门已发布相关领域风险提示等,及时发出《公平竞争审查风险提示函》,提示敦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有关问题的预防和自查自纠工作。
2.核查建议函
在第三方平台监测、日常抽查检查、各级组织的交叉检查中发现或被投诉举报涉嫌存在一定风险的政策措施等,及时发出《公平竞争审查核查建议函》,建议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问题核查工作。
3.整改通知书
被投诉举报、在日常工作和第三方评估中发现并查实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以及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等,及时下达《公平竞争审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启动有关政策措施废止或修订程序,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排除限制竞争影响。
“两函一书”制度出台以来,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发送风险提示函1份、核查建议函1份、整改通知书1份。
下一步,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主动与政策制定机关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提醒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提示可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风险点,指导督促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制度落实落细,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供稿:扬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