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重启“守重”企业公示,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前两个会计年度内的合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的活动。公示活动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开、诚实守信、正向激励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分级公示、动态管理的制度。公示等级按照巢湖市、合肥市、安徽省共分为 A、AA、AAA三个层级,申报每年开展一次,公示期两年。
在巢湖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以自愿申报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自愿申报的企业请登录“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丁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