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 渊 白云鹏)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锦州市扶持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6大类23条措施,通过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强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加大服务供给等系列措施,全力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措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已缓缴社会保险费按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政策,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6个月“欠费不停供”,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
在加强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保持在合适水平。
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实施“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锦州市在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加大服务供给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扶持培育举措。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掌上办”。严厉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制止各种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行为。通过举办美食节、夜间消费、节假日促销、消费展会,加快推动个体工商户恢复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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